天气预报

公告


发表时间:2010-6-10 16:01:08 阅读:

鹤山恒傲印绣有限公司年加工37万打印花、绣花及服饰相关零辅件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告示

 

各位公众:

我公司拟在鹤山市共和镇江鹤路泮坑村委会路段建设“鹤山恒傲印绣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的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鹤山市环保局审批前,需公开环境影响价文件,征求公众意见。现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为迎合市场需求,鹤山恒傲印绣有限公司拟投资728万港元在鹤山市共和镇江鹤路泮坑村委会路段兴建年加工37万打印花、绣花及服饰相关零辅件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274m2,总建筑面积为5108m2,拟聘请员工80人。项目经鹤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同意建设(鹤外经贸资管字[2009]159号),本项目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项目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且选址合理。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为施工弃渣、污水、扬尘、施工噪声等。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主要为有机废气、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废包装料、废次品、生活垃圾、各种设备的机械噪声等。建设单位将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来减轻上述污染源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三、环境影响防护措施及评价结论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拟加强管理,对施工场地的道路及时清扫和浇水,限制施工机械设备的工作时间,加强对建筑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和对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进行合理的处理处置等一系列文明施工措施,将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到较低的限度。而且,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随施工结束将消失。

2、营运期

1)项目产生的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清洗网版等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附近河涌,最终汇入民族河。

2)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和食堂油烟废气分别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油烟静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烟囱排放。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加强管理、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

4)、废次品等外售给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废包装料交原料供应商或废品回收商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可达到相应的卫生和环保要求。

本项目选址基本合理;周围环境质量状况较好;在落实有关环保措施计划,并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建议加以改进的基础上,项目投产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不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询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地点及联系方式:

1、查询地点:鹤山市共和镇江鹤路泮坑村委会路段、江门市蓬江区长寿里48

2、查询方式:现场查询及电话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曾强辉(环评单位)电话:0750-3319332;传真:0750-3319312

 林腾麒(建设单位)电话:13686020508;传真:0750-8310803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范围及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范围(在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后进行):

1、是否理解项目建设内容?

2、对评价考虑的项目主要污染因素是否足够?是否需要补充?

3、对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满意?如不满意需要补充哪些,请提出合理化建议。

4、是否同意本项目建设?如反对,其理由是什么?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1、电话发送口头意见或文字短信(需要详细留下提出意见人的地址、身份、联系方式等)。

2、递送书面意见(需写明提出意见人的地址、身份、联系方式并签字确认,可当面递送或邮寄递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时间:10天,自201068日起2010617止。                  

                          

公告单位:鹤山恒傲印绣有限公司(盖章)

                                              20106月8

新闻共 21866 字节  

Copyright © 2001 gonghe.hesh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国·共和农业信息网
电子邮件: gonghe@heshan.gov.cn